ADLs 復能照護--社區
CA04
當月次數上限:2

1. 內容包括:

(1)評估,並與長照需要者及家屬討論 ADLs 復能之項目及期待。

(2)擬訂復能計畫。

(3)指導措施及紀錄。 


2. 3 次措施(含評估)為 1 給(支)付單位。

3. 復能目標:

(1)協助善用潛能。

(2)維持自我照顧能力不退化。

4. 本組合服務應由完成衛生福利部認可訓練之醫事人員提供。

5. 服務完成指標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。

費用計算
給(支)付價格
4,050元
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
4,860元
試算
當月次數上限:2次
新增到照顧服務試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