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內容包括:
(1)身體健康評估、注射、更換或拔除 鼻胃管、氣切管、留置導尿及尿 袋、膀胱灌洗、一般傷口護理、大 小量灌腸、代採檢體送檢等。
(2)有關病人護理指導及服務事宜。
2.本組合限107年1月1日前原長照十年 計畫核定,針對健保給付外或健保不給 付,經照管中心評估確有需求者並已提 供居家護理訪視服務者。
3.本組合限每月 2 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