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同外出
BA13

1. 內容包括:外出工具之安排、陪同外 出,及注意安全,以每 30 分鐘為 1 給 (支)付單位。

2. 外出目的包括:購物、社交活動、辦理 事務、參與宗教活動、用餐、散步、上 下學、定期式復健或洗腎、運動等。

3. 本組合金額不包括外出之交通工具;若 符合 BA12 之給付條件,則本組合與 BA12 併同使用。 
 

費用計算
給(支)付價格
195元
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
235元
試算
新增到照顧服務試算